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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屆跨年級教學教案徵選開始囉!

跨年級教學教案徵選比賽來到第9屆囉!徵件到7/21(一)下午五點截止,請把握時間投稿!

相關活動文件請下載附檔參閱(https://cirn.moe.edu.tw/WebNews/details.aspx?sid=1102&nid=4450&mid=5602)

 

 

活動辦法

一、活動日期

(一) 徵件日期:即日(公告日)起至 114年7月21日(星期一),下午5點止。 

    ※逾時不候,請有意送案者,特別留意截止日期。

(二) 得獎公布日期:114 年10月中旬。

(三) 相關資訊可於本網站或本計畫網站(https://sites.google.com/site/multigradentnu/

    或跨年級教學FB粉絲頁查詢。得獎名單亦公布於前述網站及粉絲頁,並以電子郵件發送得獎通知。

(四) 頒獎地點與日期:另行公告通知。

 

二、參加資格

(一) 全國之國中小在職教師(含代理教師、實習教師)或具備實際教學經驗之教育相關科系研究生、師資生等。

(二) 個人或團隊參加,每人或每團隊以兩件為限。 

 

三、送件相關規範

(一) 請於截止日前,將以下所列項目,以電子郵件方式寄至本案專用電子信箱:mgi-ele20@go.utaipei.edu.tw

    請確認是否有收到回覆信件,以完成送件程序

1.報名表。

2.學校送件承諾書。

3.教案作品 (含附件資料)。

(二) 相關表件之格式與內容規範

1.報名表:如附件一。
    pdf 檔,檔名:「第一作者姓名_學校名稱_報名表」。

2.學校送件承諾書:如附件二。
    pdf 檔,檔名為「第一作者姓名_學校名稱_學校送件承諾書」。

3.教案作品 (含附件資料)。

(1)教案應為現行課綱內之領域課程或彈性、校本課程等。

(2)請以普通班的教學為設計場域,至少跨兩個年級,年級數不限。

(3)須以完整的一個主題、一單元或一課為單位,至少兩節。 

(4)提送之教案需經過實際教學至少一次

(5)教案所需之具體內容與提送格式,詳如附件三。
請繳交pdf 檔,檔名為「第一作者姓名_學校名稱_科目教案設計」,
例如:王小明_OO國小_國語文教案設計。

(6)若教案有作業單、評量單或學生表現之成品,歡迎連同教案一併附上。

 

評分項目  

一、教學內容之整合必須符合學科教學的邏輯和正確性。

二、教案設計必須落實差異化教學理念。

三、教案設計符合學生經驗與程度。

四、教學設計之學習目標、活動內容與評量具連貫性。

五、教案活動具創意。

六、教學實施與學生學習成果的檢視和反思。

七、徵求之特定領域。

 

活動獎項及說明

一、獎項及名額  

【國小組】

(一) 特優:5,000元,共1件

(二) 優等:3,000元,共2件

(三) 甲等:2,000元,共3件

(四) 佳作:1,000元,共5件

(五) 特別獎:2,000元,若干件。

(六) 入選:若干件。

 

【國中組】

(一) 特優:5,000元,共1件

(二) 優等:3,000元,共2件

(三) 甲等:2,000元,共3件

(四) 佳作:1,000元,共5件

(五) 特別獎:2,000元,若干件。

(六) 入選:若干件。

 

二、說明

(一) 特優、優等得獎作品,需配合受邀於相關成果研討會中發表,詳細地點及日期另行公布。

(二) 各獎項評審小組可視參賽稿件狀況,決議前三名以從缺辦理或併入其他獎項,佳作則可酌予增減錄取。 

(三) 為鼓勵教師研發「社會」「資訊融入」領域之跨年級教學,本次教案徵選除原有獎項外,將新增社會及資訊融入之「特別獎」若干名。

 

其他注意事項

一、凡獲選作品,作者應無償同意全部內容授權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做無期限、地域、方式、性質、次數之利用,並得授權業務相關機關。

二、主辦單位對參賽作品有審查權,若內容不符合規定或有抄襲情況,經查證屬實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。

三、主辦單位如接獲檢舉參賽作品,如著作權有爭議,或有侵害智慧財產權之情形且事證明確者,

  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資格,有關引發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。

四、參賽者就教案及所使用之作業單或評量等材料須為原創、未曾參加任何公開比賽或展出、未曾出版或商品化,及未曾有任何相關授權行為。

  若有違反,除得獎者應自負法律責任外,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,並追回其已領得之獎項。

五、參賽者須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屬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,

  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主辦單位得取消參賽或得獎資格,有關引發之爭議由參賽者自行負法律及賠償責任。

六、參選作品內容(如:文字、圖片、影片等)若使用到任何人工智慧(AI) 或生成式人工智慧(Generative AI) 協助創作或編輯,請於報名表說明工具名稱及使用方式

七、主辦單位對本計畫所有內容擁有最終解釋權,並保留隨時修改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。

 

 

聯絡方式

計畫北區專任助理:楊子嫻 (臺北市立大學)

聯絡電話:(02)2311-3040分機4314

送件電子信箱:mgi-ele20@go.utaipei.edu.tw

 

 

主辦單位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

承辦單位 臺北市立大學

協辦單位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、國立屏東大學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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